官30分鐘撤回誹謗禁制令

【本報訊】社民連觀塘區議會景田選區候選人吳謦燃昨向高等法院申請緊急禁制令,禁止對手張順華繼續散播誹謗言論,法官本已批出禁制令,但半小時後卻突然改變主意,通知申請人撤回禁制令。吳謦燃表明對法官的決定感到十分愕然,更表明選舉一旦落敗,幾可肯定會提出選舉呈請。

吳謦燃或提選舉呈請

吳謦燃表示,對手張順華早前向選區一千六百多名選民發出題為「爛玫瑰殺到!」(社民連的黨徽為玫瑰)的電郵,部分內容有涉嫌誹謗的成分,他隨即向對方發律師信,昨日更向高等法院申請緊急禁制令,禁止張順華繼續發表相關言論。吳稱,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陸啟康本已批出禁制令,但在三十分鐘後卻通知其代表律師,撤回有關申請。

吳引述代表律師所言,稱法官解釋,單方面申請誹謗禁制令的要求理應較嚴格,和商業性質禁制令應有所不同,故決定撤回已頒布的禁制令。吳謦燃不評論法官的決定,但不會放棄追究權利,稍後或會控告對方誹謗,另外,由於認為對方的言論已影響選情,故若然敗選,將向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本報多次嘗試聯絡張順華,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解釋,批出禁制令三十分鐘後撤回的情況罕見。他估計,由於選舉期間候選人互相攻訐的現象屢見不鮮,誰人當選應由選民決定,法官為免影響選舉結果,才會短時間撤回申請:「呢個情況係少見啲,不過申請人仍然可以透過民事途徑索償,唔代表冇得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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