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公共安全機制

佛山兩歲女童兩度遭車輾事故,錄像傳遍世界,於是全國上下忙着檢討,檢來討去,都集中追究道德人心。

兩個司機肇事不顧,十八途人見死不救,女童父母親也是疏忽照顧。有說該從教育着手,便說這社會只重功利,道德淪喪,從今以後,最好加強德育,始能挽國家人心於既倒。有說該從法律着手,便說這每一不顧事項,已有法者如肇事不顧、疏忽照顧,便應加重刑罰;至於見死不救,更要趕快立法,視為嚴重罪行。

說教育者,自是篤信儒家,相信人性本善,須教而化之;說法律者,自是法家信徒,以為人性本惡,須規而管之。民間輿論風風火火,但說來說去,儒家法家亦不外教人管人,以為是人心問題,是國人之錯,卻不知大環境有錯,便是國家有責。

比如香港,途人遇傷者,不過打個電話便算救人;可在內地,公安愛來不來,遑論救護車一定會來,就算到了急症室,醫院未必馬上救人。即是在香港,救人成本不過一通電話,因為有警察、救護員等負責公共安全的紀律部隊,有公共醫療服務等做後盾;在內地,救人一命卻要聽天由命,因為通常不知有何承擔!要救不救,不過剎那間的人性善惡交煎,來不及細想做公民、做人的本分。沒有公共安全機制,甚麼小康社會、和諧社會,不過奢談。

評論員 徐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