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自閉語文能力高

【本報訊】今次狀告教育局的申請人羅智遠,是輕度智障學童並患有自閉症,來自一個單親綜援家庭,但性格活潑,語文科成績尤其理想。已申請法律援助的羅智遠母親,因急於在司法覆核限期前為兒子爭取平等學習機會,故在法援署未決定是否向她批出法援前,已委託律師興訟。

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普光學校校長何巧嬋透露,羅智遠於二○○七年入讀該校,現時正就讀小四,一向性格活潑,參與多項課餘活動,包括跆拳道及滾軸溜冰。羅智遠校內成績排名中上,中英文科成績尤理想,反映其語文能力較高。 

自小在單親家庭成長的羅智遠,因母親需外出工作,故交由外婆照顧。至今年羅母因身體欠佳而放棄工作,多加照顧兒子,並在校內擔任義工,期間她發現兒子進步神速,故希望讓兒子多學習英語,以便日後能獨立生活。 

由於申請人羅智遠一旦敗訴,羅母與申請人可能要支付訟費給教育局,羅母若申請法援失敗,有可能為免承擔上述風險而停止這場訴訟。但兩名代表申請人的大律師已承諾,若法援署拒絕批出援助,兩人會義務代表申請人。

學英文刺激思維

另外,香港特殊教育學會主席黃婉冰指,暫未有研究顯示智障學童因智力程度而未能學習第二種語言,綜合其多年來的教學經驗,雖然智障學童學習較慢,但如自小在英語環境下生活及成長,只要重複學習,同樣有能力學英文,更可藉此刺激思維。

黃認為若教育局拒資助智障學童學校,聘任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外籍老師,會剝削智障學童應有的平等學習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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