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人道毁滅女友 著名獸醫囚兩年

著名獸醫蔡相祺被指擬向女友、前模特兒朱敏華注射為動物進行人道毀滅的針劑,早前被裁定非法禁錮、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恐嚇三罪罪成。法官認同被告並無暴力傾向,惟心理報告指他為人自私,又愛操控及支配他人,視異性為發洩對象,加上蔡的言行最終令事主受到傷害及飽受驚嚇,但考慮到蔡對獸醫界的服務,經酌量減刑後判他入獄兩年。

被告蔡相祺(三十七歲),昨日表現輕鬆,聞判後未見失望神色,離開時更向公眾席的親友輕輕揮手及豎起拇指。反觀蔡相祺雙親則神色凝重,離開法院時亦未有回答提問,案中女事主則自作供後一直未有現身法庭。

辯方求情指,被告出生小康之家,來港後一直未有放棄童年夢想,最後遠赴外國修讀獸醫課程,取得一級榮譽學位。他沒有暴力傾向,案中言行與其性格不符,重犯機會低。辯方又強調他對過往數段感情都非常認真,並非「玩玩吓」及濫交的人。被告是極有愛心的人,會收留被遺棄在他診所的寵物,令他家中恍如動物園,蔡懷孕的前女友更因此與他分手。案發後,有逾百名寵物主人及同行等自發寫求情信。

業主拒診所續約

辯方又指,被告已因案件賠上前途,日後很大機會不能再做獸醫,但因喜愛小動物,會改任護士或開農場。今次入罪亦影響他的經濟,生意夥伴受影響,業主更因案件而拒絕續約。

法官認同被告有愛心,不時為動物組織義診,又無微不至照顧動物,更在有需要時主動減免收費,但心理學家同時指被告為人自我中心及自私,視異性為發洩對象,又喜愛操控及支配他人,故他最終因看見事主的照片而起醋意,藉暴力令事主順從。法官接納報告所述,被告無暴力傾向,認為案件屬獨立事件。

對於辯方指被告一旦入獄後令其家人失去經濟支柱,法官認為他被捕後才與妻子結婚,應考慮到案件對家人的影響,而他令事主身體多處受傷,精神亦受困擾,必須判囚。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八月十三日,在馬鞍山的診所內毆打及禁錮事主逾六小時,並揚言「攬住一齊死」。案件編號:DCCC 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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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蔡相祺

事主朱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