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億爭產案訴訟過程

2010年

2月2日 爭產案宣判,高等法院裁定華懋慈善基金勝訴,並指陳振聰所持的2006年遺囑偽冒。

2月3日 警方拘捕陳振聰,陳獲准以500萬元現金保釋。

3月19日 陳振聰向上訴庭申請上訴。

4月23日 稅局入稟區域法院向陳振聰追討3.4億元利得稅及66萬元物業稅。

2011年

1月10日 上訴開審。

2月14日 上訴庭駁回陳振聰上訴,指陳振聰出示的06年遺囑是偽造文件,又批評他與華懋打爭產官司是向法庭提出徹徹底底不誠實的訟案,是濫用司法程序,下令陳振聰支付數以千萬元計的遺產管理費及懲罰性上訴訟費。

3月10日 陳振聰向上訴庭提出申請,要求准許他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

4月6日 上訴庭拒絕陳振聰上訴申請。

5月3日 陳振聰自行向終審法院呈交動議通知申請上訴。

5月17日 陳振聰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律政司及警方行政失當,批評律政司至今未交出06年遺囑的科學鑑證報告。

5月26日 陳振聰被警方正式起訴,被控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罪,獲准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合共4千萬元保釋。

7月8日 陳振聰涉嫌偽造遺囑案,押後至八月二十六日再訊,但要求更改保釋條件被拒。

8月26日 陳振聰代表律師指因剛接手案件,加上文件繁多,申請押後三個月再訊。法官決定將案押後至十一月二十五日,陳振聰繼續以現金及人事各2千萬元擔保。

10月19日 陳振聰質疑有人包攬訴訟,向高院要求華懋慈善基金披露多項文件,申請被駁回兼輸掉訟費,裁定要支付逾二十八萬元訟費給該基金。

10月24日 陳振聰向終審法院申請終審上訴許可被拒,爭產案正式完結。

2007年

4月3日 龔如心在養和醫院病逝,享年71歲。

4月6日 神秘人透過律師麥至理發表聲明,指龔如心遺產受益人另有其人。

4月19 日龔家以「華懋慈善基金」名義向高院遺產承辦處提交知會備忘,要求確認龔家手持龔如心於2002年7月28日訂立的遺囑有效,阻止任何人在未通知華懋下領取遺產。麥至理則指龔如心於2006年10月16日訂立新遺囑,並發放龔及陳振聰合照,陳振聰曝光。

4月23日 陳振聰向高院遺產承辦處提交知會備忘,要求任何人在申領龔如心遺產前要先知會他。

10月22日 華懋慈善基金入稟申請更改入稟狀,將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及龔如心家翁王廷歆列為與訟人。

10月31日 陳振聰陣營指已入稟法院申請委託遺產管理人,在訴訟期間保護龔如心的遺產。

11月19日 爭產案在高院進行首次聆訊。

2008年

11月10日 爭產案再度聆訊,華懋代表首次在庭上爆出「風水遺囑」之說,指龔如心簽署2006年遺囑是求保命,無意把遺產留給陳振聰。

11月14日 陳振聰的代表律師在庭上首次爆出陳與龔如心相戀14年,並將陳手持遺囑的正本送往英國檢驗筆迹,其後交回高院保管。

2009年

2月13日 高院開庭進行審前覆核,陳振聰首度現身法庭聽審。

2月25日 陳振聰在庭外勸華懋和解。

3月30日 華懋首次明確指出陳振聰所持的龔如心2006年遺囑是偽造文件,陳透過律師發聲明否認。

4月3日 陳振聰臨時決定不傳召筆迹專家和不提出筆迹方面證供,華懋則將其筆迹專家報告呈交對方,指專家認為有強烈證據證明2006年遺囑簽名屬偽冒。

4月13日 華懋風水專家證人司徒法正的報告內容首度曝光,報告指龔如心2006年遺囑是一份「風水遺囑」。

5月11日 案件正式在高院開審,陳振聰出庭旁聽。

9月22日 案件審結,審訊歷時40天,共傳召36名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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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九年二月首次現身見傳媒。

陳振聰今年五月時曾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警方及律政司行政失當。(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