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不能給公權 製造藉口

佛山小悅悅事件發生後,國人震驚於社會道德水平的低下。對此,有人呼籲要進行立法,在刑法中設立「見死不救罪」。從近幾天情況看,持有這種觀點的人日漸增多。

見死不救,是道德問題,將道德的是與非、高與低,用剛性的法律條款予以制約和裁判,中間存有一定的矛盾和衝突。道德是軟性的,它依靠的是人們以多年積澱和約定俗成的不成文準則,約束社會中的每個成員。一個人是否有道德、道德水平高低,並非由公權力機關裁定,而是由社會成員在心中完成自我判定。道德的事情必須用道德手段來解決,如果任由公權侵蝕道德範疇,其危害將遠遠超過公權對道德的保護。

所以,輕言將道德問題法律化,實在有點病急亂投醫,因為這種論調忽視了公權可能會以此為藉口、不斷壓縮和蠶食公民人權的可能性。見死不救的確令人憤怒,如僅從現象看,將其入罪很可能會在今後大幅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但是,由此及彼,公權還很有可能以立法形式,迫使公民捐款捐物大做慈善事業,也有可能將其價值觀作為人人必須接受和信奉的信條,硬性攤派到每個公民頭上。若真到了那個地步,公民的人權和自由,又該以何種形式予以保障?

每個經歷過文革的人,心中都明白公權曾經怎樣踐踏過人權。在那樣的年代,公權甚至可以任意越過法律,公然地侵入私人生活的每個角落,而其所打的名目,卻又都是那樣的冠冕堂皇。所以,現在對於公權不能提供任何可能侵犯人權的藉口,何況,當下中國一黨專制,公權對於法律施加的約束本就心懷不滿,時時都有按捺不住的衝動,要衝將出來,管管令他不安的人權名目下的各種自由。

對於小悅悅事件,震驚之餘,有兩點需要清醒認識,一是不能一葉障目,不能因此事件,就將社會看成不見五指的黑夜。前段在杭州,不是還有最美媽媽吳菊萍面對女童墮樓伸手相接?在重慶,不是還有民警在橋下勇敢地空手接住跳下的少女?

其二,要弄清社會何以道德大滑坡的原因,對症下藥。中國自古民以吏為師,而當今吏治體系的敗壞,卻是史上罕見。所以,口口聲聲要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中共,對世風日下難逃責任,只有中共先正己,正人才有可能。

傳媒人 尤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