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審過火失中立 男技工甩非禮罪
高院指摘裁判官過分干預案件,推翻案件原有判決。醫院管理局男技術員被指兩年前在伊利沙伯醫院,涉以「篤胸、掃頸和撳胸」方式非禮等候照X光的女病人,首次被定罪判囚六個月,後獲上訴得直,重審仍判罪成,被告早前在高院提出第二次上訴,再獲得直及撤銷定罪。高院昨頒下判詞,指第二次審訊的主審裁判官黃國輝過分干預,詢問女事主逾七百條問題,連同向證人提問逾二百條問題,共提近千條問題,取代主控官、近乎「集導、演和裁決三職於一身」,失去中立態度,故推翻黃官的判決;並下令技術員毋須再接受第三次審訊。
上訴人潘世倫(五十歲),原被控在○九年七月十日於伊院X光房外非禮二十九歲女事主,今年一月重審後判囚七個月。法官在判詞指,女事主在第二次審訊作供時,主控官問了她約一百九十二條問題,但裁判官卻問了約四百九十條問題;至辯方盤問她時,裁判官再問了約二百二十八條問題。
取代主控官角色
判詞指,雖然問題數目並非關鍵,但審訊紀錄謄本顯示裁判官已取代主控官職能,判詞指裁判官「似乎是等同裁定他對自己的提問方式和證人的答案感到滿意,做法近乎集導、演和裁決三職於一身」,連控方也認為裁判官的問題「好過火」。
而且裁判官對辯方也不公正,他取代了主控官的角色,深入盤問兩名辯方證人,其中一名辯方證人,控方只問了約五十五條問題,但裁判官卻問了約二百五十一條問題,他已失去中立。另外,犯案者於事發時戴了口罩,事主只是憑衣服及顏色認人,裁判官卻沒對此作出任何裁決。
案件編號:HCMA 109/11


潘世倫被指非禮女病人案經兩次上訴後,昨再獲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