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前職員涉串騙抬價

【本報訊】本港大型連鎖超級市場百佳轄下新鮮食品分發中心一名前高級倉務職員,涉嫌串謀一名貿易公司東主詐騙百佳,於訂購「食物到期標籤」時,不但隱瞞標籤並不適用於該中心,更涉嫌誇大標籤價格,「抬高」逾八百萬元,二人前日被廉政公署落案檢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據悉,有關標籤未有用於食品上,對食物到期日並無影響。

兩名被告分別是張營達(三十三歲),百佳前高級倉務文員;及石志恒(四十二歲),恒達國際貿易公司東主。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涉嫌串謀詐騙罪行。案發時,石經營的恒達向百佳供應「食物到期標籤」,而張受僱的百佳新鮮食品分發中心,負責包裝由供應商提供的新鮮食品,然後分發至百佳各分店出售,期間中心會將「此日期前食用」的食物到期標籤張貼在食品上。

百佳發言人回應稱,涉案職員已被停職,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作任何評論,強調百佳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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