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當善良遭遇無恥

當國人還在譴責佛山車禍案中見死不救的冷血司機及冷血途人時,好心助人反遭誣陷事件仍在神州大地持續上演。湖北武漢一名少年攙扶起一名被電單車撞倒的女人,豈料對方恩將仇報,一口咬定他就是肇事者。幸虧有目擊路人願為他作證,警方亦查閱現場監控片段釐清真相,還少年清白,但是,他今後還敢助人為樂嗎?

今時今日,好人難做,好事難為,好心常被當作驢肝肺,如果沒有目擊證人,沒有監控錄像,助人為樂隨時變成助人為煩,不但蒙受金錢損失,還會遭遇「多管閒事」之類的冷諷熱嘲。天津的許雲鶴見義勇為,結果被受助者家人告上法庭,法庭在沒有實質證據下,判許賠償對方十萬元。南京的彭宇,扶助一名跌倒的阿婆,並好人做到底將她送院救治並代付一筆醫療費,誰知這竟然成為他的「罪證」,法官認為,如果彭不是「肇事者」,沒有必要那麼「好心」。

還有,安徽兩名中學生上學途中扶起跌倒的長者,亦遭對方誣陷,法庭判兩少年賠償四萬元。在海南,有解放軍幫助一名跌倒的老人,老人開頭還感謝他施以援手,但到醫院後立即變臉。最終解放軍找到目擊證人,方才擺脫了麻煩。

雖然我們無法肯定,每個好心助人者都是遭冤枉的彭宇,不過,當好心無好報事件一再發生,當善良遭遇無恥,當莊嚴的法庭總是打擊正義、維護邪惡,誰還敢見義勇為呢?誰敢保證自己不是下一個被冤枉者呢?

上世紀六十年代,內地湧現一名英雄人物雷鋒,在他二十二年的短暫一生中,經常做好事,毛澤東為他題字:「向雷鋒同志學習。」雷鋒幸虧死得早,如果他生活在今天,且仍然助人為樂,相信他肯定會被人告到破產。

香桐仁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