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鎖消息可恥 還我新聞自由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月初警方隱瞞將軍澳「口罩刀客」連傷四名無辜途人案件,遭輿論批評後曾表明會檢討發放資訊程序,言猶在耳,當局再犯同樣錯誤,對觀塘翠屏邨連環風化案秘而不宣,做法令人無法接受。

警方一再隱瞞重大案情,公然剝奪市民知情權,激起全城聲討。在昨日的立法會上,議員炮轟觀塘區曾出現多個猖獗色魔,警方未加警惕,打擊不力,反而把居民蒙在鼓裏,做法儼如以市民作餌。也有議員批評,如果警方在案發後第一時間公布案情,呼籲居民提防,可能不至於有這麼多少女受害。可以說,警方隱瞞案情,簡直就是罪犯的幫兇。

面對輿論窮追猛打,保安局局長李少光重彈警方正檢討案件消息發布流程的舊調,了無新意,另一方面又搬出一大堆似是而非的理由為當局開脫,辯稱警方處理綁架及風化案時,或因保障受害人的私隱及人身安全,延遲發布消息。

當局的詭辯,簡直侮辱市民的智慧。正如有人指出,警方公布案情,只需公開案件經過和疑犯容貌等資訊,讓居民得以防範,並不需要透露受害人的年齡、住址等資料,怎麼會洩露受害人私隱呢?又怎麼會對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可見「私隱論」根本站不住腳,人們不能不質疑,警方要保護的恐怕不是受害人的私隱,而是罪犯的私隱,以及警方破案的無能。

事必有至,理有固然。警方接連隱瞞案情,並不是偶然現象,而是當局收緊新聞自由、加強控制輿論的必然做法。自二○○四年開始,警方以資訊系統數碼化為由,截斷傳媒獲知消息的渠道,發展到消防、救援機構亦將全面使用數碼化技術。最近,港府打壓新聞自由變本加厲,連立法會保安都開始阻撓記者採訪,而高官為新政策試探社會反應,愈來愈多地採用閉門吹風會的形式,不准透露新聞來源,更不准提問,企圖將傳媒玩弄在股掌之間。

更不堪的是,早前國家領導人訪港,當局竟然將傳媒阻隔在所謂「核心保安區」之外,警隊「一哥」甚至將記者當成「黑影」處理,令新聞界陷入白色恐怖之中。當局之所以封殺傳媒的新聞來源,目的就是由自己扮演「新聞判官」,對資訊篩選過濾,願意公開的才公之於眾,不願意公開的就石沉大海,製造天下太平、社會和諧的假象。

很明顯,當局正在有步驟、有計劃地箝制新聞自由,尤其是打壓對政府持批評態度的傳媒,培植為政府歌功頌德的官方喉舌,市民知情權可說已步入最黑暗的年代。數字最能說明問題,據統計,全港每天平均發生二百宗犯罪案件,但近九成案件被「人間蒸發」,上述兩宗連環斬人及非禮案,只不過是芸芸隱報案件的滄海一粟。

香港雖然沒有多少民主,但勝在有自由,而新聞自由一向是港人珍而重之的核心價值,更是「一國兩制」的風向標。新聞自由被扼殺,香港的自由經濟也必然隨之而亡,港府擔心輿論批評其施政無能而箝制新聞自由,簡直就是自毀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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