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刺家姑婦獲原諒候判

【本報訊】疑有精神問題的無業婦人在家突然情緒激動,無故持刀刺傷七十五歲家姑,並喝令對方離開。家姑負傷逃離單位找保安員求助及報警,被告梁鳳賢(廿八歲)昨於區院承認一項意圖傷人罪,法官將她收押至下月十日,待索取精神科醫生及背景報告始判刑。因患癌而留院的家姑,亦寫信代為求情,並稱她已原諒被告。

辯方求情稱,被告有精神問題,情緒不時波動變得高漲,需服藥穩定情緒。案情指事主陳明惠今年五月廿七日於沙田美田村家中照顧孫女時,被告突然持一把刀鋒長十七厘米刀砍向她,並催促她離開。當時身中多刀的事主逃離單位,並向保安員求助。警員接報到上址後,發現被告喃喃自語又激動大哭,遂將她拘捕,並在屋內檢走染血衣服及菜刀。在事件中事主身體及臉部多處均受傷,需送院治療,留院一個月始出院。

案件編號:DCCC 7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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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歲家姑臉部及身體多處受傷,送院後需留醫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