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維修舊換新搵笨

手機是都市人不可或缺的溝通工具,手機有毛病確令人頭痛,必想盡辦法盡快維修。消費者委員會發現,各大手機公司的維修保養行貨手機服務問題重重,「以舊換新」、零件缺貨延誤維修等投訴不絕,該會今年首九個月收到四百五十七宗相關投訴,較去年同期急增逾兩成。消委會知悉有手機生產商在亞洲區更新維修政策,若無法維修則以全新手機更換壞機,希望該做法能延伸至香港。

消委會去年全年收到一千八百二十五宗涉及手機的投訴,當中關乎維修保養服務的投訴只佔兩成九,但今年首九個月的一千零八十五宗手機投訴中,涉及維修保養服務佔四百五十七宗,佔比例增至四成二。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何沛謙指,雖然現時手機生產商一般承諾於保養期內為客戶維修手機或換機,但有手機生產商並不會換全新的行貨機予客戶,而會用舊的復修翻新手機替代,手機生產商稱該機種為「service unit」。有消費者買了一部新手機僅一個月,因雜音問題到手機生產商維修但不成功,結果獲換回一部懷疑是水貨機的復修翻新手機,「新機慘變舊機」!

何沛謙批評上述的做法對消費者不公平,「消費者好難接受新買手機被換咗二手機,我係新買就想換番部新機,唔係想換一部代替品或者功能同新機一樣的手機。」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則指出,據悉該手機生產商已在南韓更新維修政策,若無法維修則以全新手機更換壞機,希望該公司將政策延伸至香港。

保養期有等於無

消委會亦發現有手機生產商出售的手機竟無足夠零件,市民等候兩個月才得悉所需零件已停產,手機最終無法維修。何沛謙認為手機生產商應備用足夠維修零件,否則無法維修手機等同「有保養期等於無保養期」。另外的投訴更有手機維修多次後故障依舊,亦有市民花一千八百元購買一部手機,但維修費竟「貴過買新機」的索價一千九百元!

Samsung的公關公司代表回應指,在保養期內若出現非人為所致的故障後無法維修,會為客戶更換相同型號的全新行貨機。Nokia的公關公司代表回應指,若香港客戶購買行貨,在保養期內可免費檢查,若發現故障,會按個別情況處理。Sony Ericsson、LG、HTC及出產iPhone的Apple公司則於截稿前未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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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促加強監管
周小姐(會計)「有朋友曾拎手機去整,整咗幾個月生產商先話冇零件整唔到,結果只能以優惠價買過另一部手機,好唔合理,政府應加強監管。」

梁小姐(自僱人士)
「之前拎過手機去整,維修費要一千九百蚊,仲貴過部機價,惟有要求經銷商換機,我買咗額外保險,但係最終都要我補錢先肯換。」

單先生(保險)
「生產商如果整唔番部手機,保養期內應換番部新機畀客戶,亦唔應該出售一啲快將被淘汰嘅手機,至少確保保養期內手機零件仍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