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扮新聞判官封鎖消息

警方隱瞞及延遲公布將軍澳「口罩刀客」連環傷人案及觀塘撞胸色魔連環非禮案,多名立法會議員怒轟警方做法離譜,批評警方不應自以為「新聞判官」、「扮採訪主任」。議員更憂慮消防處全面轉用數碼無線電通訊後,港府「全面封鎖新聞」。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指市民安全是最大的公眾利益,承認警方發放消息的準則有可檢討及改善之處,但保障私隱亦是公眾利益之一。然而議員駁斥,指警方絕對可做到不礙私隱而發放訊息,警方令公眾不知情才最影響公眾安全。

在昨日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議員劉慧卿質疑警方就上述消息隱瞞公布,令傳媒憤恨,市民感到安全不受保障,民怨沸騰,質問傳媒以往可「聽機」時,「有邊個話保障唔到?」但警方現時發放方式卻令「大家慶合合」,「好驚、好憤怒、好唔滿意」,「借啲意抹晒啲嘢,好多嘢大家都唔知」。

她又指將軍澳事件後她曾會見警方助理處長級人員反映,詎料「話口未完、說話都未跌落地」便再有色魔事件,斥警方「係都唔肯報,扮採訪主任,邊樣你鍾意就發放」,要求李少光盡快責成警方改善,「唔好畀人爆你又冚住咁多單」。

議員張文光則質疑警方不發布消息只為讓調查更容易,指出警方不可成為「新聞判官,邊啲嘢出邊啲嘢唔出」,若案件持續性出現,警方公布不單涉新聞自由,亦可令市民有所警覺、知所防備,「不知情、不知驚、不知防備」就會讓市民身陷險地,「政府完全唔可以迴避責任」,而若有違公眾安全警方應拋開純私隱考慮。

以市民作餌拉人

何秀蘭更直指警方選擇性發布消息,令人覺得警方以市民作「魚餌」嘗試拉人,又指消防處將全面轉用數碼無線電通訊,屆時更會變成「全面封鎖新聞」,要求當局考慮為傳媒設專門頻道聽機,而問題與財政及技術無關,「政府阻住先係問題」。

李少光回應時重申警方無意隱瞞事件,警方正在檢討準則及流程,「我都睇到有啲地方需要作出檢討同改善」,但強姦、風化及綁架等部分案件,警方考慮過案情、保障私隱及人身安全等因素後,或不會即時發布案件,而保障私隱亦是公眾利益之一,同時又指妨礙調查工作亦是考慮因素之一,有時要為將罪犯繩之於法,警方或需「緩慢一啲發放」。他續稱,全港公眾的安全是最大公眾利益,若洩私隱會影響全港公眾安全,「公眾安全一定行先」,需從中取得平衡。對設立傳媒專線,他就指當局政策上未有定案。

不過,李少光的解釋未能滿足議員要求,其中余若薇反指警方做法令公眾不知情,才是影響公眾安全,又指警方發放消息時不需公布受害人姓名及住址等,絕對可做到發放消息同時不影響私隱;梁國雄認為為調查方便不公布連續罪行「講法唔通」;委員會主席涂謹申亦指,若警方為捉賊不發放消息,港府會負上很沉重責任,若引致進一步有人受害「好危險」。保安事務委員會下月十二日特別會議將詳細討論問題。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斥公眾只望警方公布發生連環案件而有警惕,而並非要知悉受害人姓名、年齡及住址等,做法與私隱條例規定扯不上關係,李少光說法只是藉詞推搪,「風馬牛不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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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慧卿指警方隱瞞公布連環罪案,令民怨沸騰,揶揄警方「扮採訪主任」。

李少光重申警方無意隱瞞公布涉及公眾利益及公眾安全的案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