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七歲繩索男教練楊復貽早前被裁定去年九月十日非禮二十一歲女學員罪成,入獄三個月,楊申請擔保外出等候上訴。高院昨日處理其上訴申請後,裁定楊上訴得直,將其定罪撤銷,楊無罪釋放,兼獲上訴堂費。高院法官昨指,楊於原審時辯稱,案發前欲跟女事主發展成情侶,二人涉案的親密行為是在女方同意下進行。高院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認為楊的說法不合理的理據不足,裁定原審定罪不穩妥。
案件編號:HCMA 4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