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熱辣:兌逾$12萬明年須登記身份

現行的找換店登記制度被指較簡單,令執法部門難以有效監察,政府決定加強規管,預料新法例可於明年四月一日開始實施。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建議政府盡快「執番正」,及向業界發布即將實施的新法例,讓業界及早適應新要求。

新例建議,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匯款代理人及貨幣兌換商等金融業須遵守新規定,包括查證客戶身份及備存交易紀錄,違法者將被罰款或判監;又建議設立匯款代理人及貨幣兌換商發牌制度,由海關負責發牌,取代現行由警方負責的登記制度。同時,在兌換貨幣時,如兌換額超過十二萬港元的貨幣,兌換店需要登記客戶的身份證或護照等個人資料;如匯款超過八千港元,店員同樣需要登記客戶資料。

而早於○八年,國際組織「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評核香港遵行國際標準的狀況,已指香港存在若干問題,包括沒有制訂適用於金錢服務經營者(即匯款代理人和貨幣兌換商)的打擊洗錢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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