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外籍桃姐打官司

居港權案,外籍桃姐先下一城,法庭裁判得直,贏得首輪官司,引起輿論嘩然,紛請政府早日採取措施,阻止問題惡化。

外傭應否享有居港權這問題早經市民詳細討論,大部分意見都以為在承認外傭對香港家庭貢獻之餘,並無必要向她們賦予永久居港權。

法庭這輪判決,為社會造成很大動盪:改變了僱主和外傭的關係,為本港勞動市場帶來壓力,增添納稅人對未來福利開支的擔憂,凸顯了司法和輿情之間的矛盾。

市民對外傭居港存有戒心,可以理解;從過去的案例,我們認識到無論問題如何讓人淡化,強調沒有多少外傭願意留港長居,但潛在危機卻不容忽視。要求留港外傭猶如屠城木馬,裏頭藏有多少隱形人口誰也不能估計;只要一場洪水,一次政變,惡果可能馬上呈現。為港人長遠利益打算,政府不可不從最壞情況着想。

從最近法庭對幾宗市民高度關注案件的處理,可以察覺到法庭似乎為了保持不受輿情影響的清高形象,只肯純從法律條文細節去查勘個案,盡少顧及民情,有何不滿則留待上訴程序處理。這個做法費時失事,更可能造成市民對法庭的誤解和不滿,損害市民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這場官司繼續打下去,只是一場消耗戰,金錢其次,還要賠上了政府的聲望、法庭的威信、市民對法治和人權的信心,更強化不同社群之間的對立和衝突。法庭認為政府在《基本法》條文的詮釋發生問題,政府便應馬上尋求人大釋法,徹底解決問題;法庭不以輿情為判案考慮因素,政府必須以民意為依歸,採取果決行動,不要再因少數法律界人士反對而拖拖拉拉。釋法並無違憲,沒有罔顧法治;釜底抽薪,實屬民意所趨。

前政務官 譚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