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為浮雲能蔽日 長安不見使人愁

高等法院昨日就外傭爭取居港權的司法覆核作出判決,裁定入境條例違反《基本法》,即居港滿七年的外傭有資格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港府對此表示失望,決定提出上訴,並於上訴期間暫緩處理和批核外傭居留權申請。

根據高等法院的判決,不只外傭擁有居港權,包括長期留港的難民、中央駐港官員及解放軍豈不是也可獲得永久居留權?事實上,這宗案件牽一髮動全身,必然為香港帶來無窮後患,最低限度會增加就業、房屋、醫療、教育及福利負擔。昨日多個團體到法院門外表達不滿,反對外傭獲得居港權,怒斥無良政客興風作浪,但求謀取一己政治利益,罔顧香港整體利益,利用法律漏洞協助外傭爭取居留權,是與全港市民為敵。

無良政客與民為敵,固然令人反感,無能政府敷衍塞責,同樣難辭其咎。其實,港府早在回歸前已發現問題所在,如果當局趁當年處理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時一併處理外傭居港權問題,這個炸彈可能早就拆除了。可惜,港府一味將腦袋埋入沙堆,對此視而不見、見而不理,以致問題終於爆煲。

雖然有法律學者指出,高院判決只是給予外傭申請居港權的機會,入境處有權根據申請人的自身條件,例如有沒有慣常住所、子女是否在港、有沒有合理收入及交稅等決定是否批准申請。然而,上述條件限制皆有極大的灰色地帶及爭議,純粹靠入境處把關,根本不是辦法,試想想,如果申請居港權失敗的外傭紛紛提出訴訟,將為香港帶來怎樣的一種混亂局面?

未雨綢繆易,亡羊補牢難。港府提出上訴,期望推翻法庭判決,只是一廂情願,如果法院最終仍判外傭勝訴,當局可以怎麼辦呢?退一步說,即使港府勝訴,但法例漏洞依然存在,今次外傭爭居港權,下次輪到留港七年的難民提出司法覆核,沒完沒了,如何應付?總而言之,上訴固然是必須的,但尋求其他辦法堵塞漏洞更是刻不容緩。

知病之所自起,乃能治之。歸根究柢,外傭居港權之所以引起偌大爭議,根源在於《基本法》條文不清,而解決問題的最直接最有效辦法,就是提請人大釋法釐清居港權的定義,可惜港府至今仍猶豫不決,實在令人難以理解。人們可以看到,外傭居港權事件引起滿城風雨,爭論不休,內耗不斷,整個社會已經為此付出極大代價,香港再也承受不起折騰了,為免夜長夢多,港府應該當機立斷,盡快提請人大釋法。

當斷不斷,必受其亂,當局繼續優柔寡斷,瞻前顧後,社會爭拗便永遠無法平息,無良政客將會繼續掀起這樣那樣的事端,使香港陷入永無寧日的亂局,將來不管由誰擔任特首,恐怕也無法收拾。「總為浮雲能蔽日,長安不見使人愁」,政府無能,政客無良,港人怎能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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