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K返港遇車禍判工傷獲賠

【本報訊】兩名男員工○八年二月五日到內地參加公司的周年晚宴後,在回程返港途中,二人與同事先去卡拉OK消遣兩個半小時,始繼續回程返港,途中遇上車禍導致一死一重傷。死者家人和傷者在區院興訟,向僱主索償原被判敗訴,但他們早前提出上訴,經審訊後上訴庭昨裁定他們上訴得直,僱主須向他們作出賠償。

兩名上訴人分別是傷者陳浩源及死者陳志佳(譯音)的家屬代表陳嘉華(譯音),答辯人是貿泰電路版(中國)有限公司。

上訴庭指答辯人默許兩名上訴人由經理駕車載他們回港,他們在回程途中到卡拉OK,只是令他們受僱時間暫停,情況好像是「途中在路邊油站停下飲一杯咖啡」,只要在他們再上車繼續回程,兩人便重新返回受僱時間。

案件編號:CACV 21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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