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碩士生殺蟲水噴女童

【本報訊】準碩士男生失業賦閒在家,因不滿鄰居的兩歲女孩在他家門外玩耍發出聲音,竟然隔着鐵閘用殺蟲水噴向女孩額頭,對方大哭驚動母親報警,幸身體並無大礙。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物質罪,裁判官直斥其行為相當嚴重,又指事主十分年幼,現階段只會考慮判被告監禁,現先將他收押至十月十七日,以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但裁判官警告他不要抱不切實際期望。

三十五歲被告盧穎聰,被控在今年六月二十日於彩雲邨時雨樓十五樓的電梯大堂,向近兩歲的女事主施用殺蟲水,被告昨應訊期間表現呆滯。

辯方求情稱,被告現與父及弟妹同住,他早年留學澳洲,並在公開大學完成學位課程,去年更獲美國一大學收為碩士生,原定上月起程赴美,現因涉及本案而取消。辯方續指他非預謀犯案,亦無心傷害事主,被告與事主一家亦已冰釋前嫌,事主亦無受傷,加上他初犯認罪,望可輕判。

案情指,事發晚上七時許,獨自在家的被告隔着木門聽到事主在門外玩耍,他感到嘈吵隨手拿出殺蟲水,開了木門隔着鐵閘噴向事主額頭,事主即時大哭,她母親(二十九歲)即時出來查看,並聞到事主的額頭有異味及摸到油漬,母親最終報警。

案件編號:KTCC 4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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