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行之有問題

反對替補機制的理由中,其中一條是補選制度行之有效;這話在從前說還可以,但「變相公投」都已經實行了,明明有辭職議員再參與補選,這制度還再行之,便行之有問題。

有人辭職,找個人補上的方法有多種,但方法只顧政治利益,輕忽公平、合理等大原則,便和政府當初硬推由政敵補上的手段沒兩樣,不是行之有效,分分鐘行之反智。當初替補機制要趕在區議會選舉前立法,明眼人都知,新任區議員有機會成為將來立法會的超級議員,全港一大選區,選民差不多三百萬,到時真有個超級議員只辭立法會,不辭區議會,照樣有資格參加補選,拿個議題隨時再搞甚麼公投,到時便不只五區公投,而是全港公投。

制度有漏洞,被政客利用了,吃一次虧,那是政府笨;明知制度有漏洞,政客還硬要政府保留漏洞以便將來再玩,如果這樣說得通,不過說明連選民都是笨蛋!民主選舉,便是先參選再當選,同一席位,放棄當選權被視同放棄參選權,天公地道;到補選時,怎能說是剝奪辭職議員的參選權利?

在台灣,當議員的深明自家席位是選民授權,哪敢輕易請辭?要表達政治訴求,便在選舉過程中,選民買帳,當了議員,要抗爭便在議會中,哪個敢玩弄選舉制度!本地選制,卻容許議員動輒辭職再選,說是法治,實際比別人更民粹!

評論員徐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