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內第二度推翻殺妓案
欠債男裝修工人涉於一個月內用有哥羅芳的毛巾焗死兩名鳳姐,早前裁定兩項謀殺罪成判囚終身。上訴庭昨裁定他上訴得直,下令重審。上訴庭指原審女法官潘敏琦無向陪審團總結辯方案情,只是叫陪審團自己看上訴人與警方的會面記錄,令人覺得她偏幫控方,故推翻原判。這是上訴庭月內第二次以女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偷工減料」而要推翻殺妓案裁決。
上訴庭指,雖然上訴人康子賢在原審時無出庭作證,但他在與警方多次會面時曾提及一些他無蓄意殺害兩名死者的解釋,即使他的解釋如何難以置信,法官也不可以只是叫陪審團看上訴人的會面記錄便了事。雖然法官不用逐一向陪審團覆述上訴人的解釋,但也要給他們一個清楚的總結。
逾十次講錯案情
上訴庭裁定,原審法官給予陪審團的完全是控方單方面的案情。另外,上訴人多次向警方聲稱只是在毛巾加了少許哥羅芳,但原審法官竟不下十次向陪審團誤說毛巾浸了哥羅芳,也是對上訴人不公平。
最後,上訴人在警方上門拘捕他時把一瓶哥羅芳丟落樓,這與他在案發時是否蓄意殺人無關,但原審法官卻錯誤地叫陪審團考慮這件事是否可成為上訴人蓄意殺人的證據。
上訴人被控兩項謀殺罪,分別指他於去年一月九日在觀塘宜安街一單位內謀殺四十七歲女子關淑儀,以及同月三十一日在土瓜灣一單位內謀殺三十七歲泰籍女子黃愛珊。
上訴庭於本月初亦曾經推翻另一宗殺妓案的裁決。案件編號:CACC 189/10
上訴人康子賢(蒙頭)獲判上訴得直,但案件發還重審。
女死者黃愛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