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意識形態與國家關係

從毛澤東時代開始,中共在與包括帝國主義國家在內的各國發展外交關係時,就不斷強調意識形態和不同的社會制度不應該成為互相交往障礙,大家應該能夠和平共處。這一「原則」,其實不是中共「獨有」的「外交準則」,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是這樣做的。

然而,誰都知道,這是一種低水平、低要求的「外交準則」,它只能處理最「正常」的外交關係。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如果牽扯到廣泛的問題和高級的層面,意識形態和社會制度的因素就難免會起作用,甚至是巨大的作用。

像冷戰時期,東西方兩個陣營國家之間的關係,就被不同的意識形態及社會制度牽動,形成激烈鬥爭,令兩個陣營的國家雖然都有「正常的外交關係」,但依然要「你死我活」。那個時候,所謂「正常的外交關係」成了鬥爭的手段及平台。

如今,中美之間早已建立了正常的外交關係,三十多年前,這種關係形成時,中美之間大致上風平浪靜,只有一個「台灣問題」沒有解決。不過,隨着改革開放的發展,中國大國崛起,參與國際事務愈來愈廣泛深入,參與世界經濟一體化,中美之間的關係也愈來愈複雜和敏感,利益交織和衝突無所不在。這個時候,中美兩國完全不同的意識形態以及社會制度問題就十分凸顯了,就成了雙方眼中對方的「敵意」因素。中美都以自己的意識形態判斷對方的外交所向和「戰略意圖」,都認為對方的意識形態、社會制度派生出來的外交政策肯定會針對自己。

因此,這些年中美雙方其實早就在意識形態、社會制度上「大打出手」,每年雙方各自發表指摘對方的「人權報告」,就是這種鬥爭的產物,也是工具。不過,這一招,北京是從白宮那裏學來的。

傳媒人 柳太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