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工程師與12歲援交妹玩3P

【本報訊】已婚網絡工程師,涉嫌透過網上淫媒安排,與一名年僅十二歲的援交女童和另一名少女在家中玩「3P」性愛遊戲,並於完事後給她們一千五百元報酬。警方已控告他一項與十三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昨押解到觀塘法院提堂。控方透露,警方懷疑另一名一同玩「3P」的少女也是未成年女童,正繼續調查。裁判官不准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二十一日。

二十九歲被告鄭智聰,被控於八月二十九日在將軍澳新都城的家中與一名當時只有十二歲的女童X非法性交。被告自九月二十二日被捕後,一直被警方收押。被告身形高大、外表斯文,身穿一件白色襯衣出庭應訊,他在庭上表現冷靜。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網上得悉有人可安排女子提供性服務,遂聯絡對方表示需要玩「3P」,對方安排X及另一名年約十五至十七歲少女於案發當日到被告的家中提供性服務。X曾向被告表明自己只有十二歲,但被告沒有理會,繼續和X性交,被告與她們玩完「3P」後,共給她們約一千五百元。有人其後報警,警方遂拘捕被告。被告向警方承認曾在家中與女童性交。

疑另一少女亦未成年

雖然被告毋須答辯,但裁判官也詢問過被告是否將會認罪,辯方則指沒有收到任何認罪的指示。控方表示,現要等候X的驗身報告,加上懷疑另一名涉案的少女也是受害人,警方要繼續調查,故申請把案件押後。控方認為案情嚴重,反對准被告保釋。

辯方律師稱,被告已婚,沒有案底,並且有正當職業,被告的妻子、母親及兄弟均在港居住,被告不大可能會棄保潛逃,被告願交出一萬五千元保釋金和旅遊證件,又承諾不離開香港及會到將軍澳警署報到,希望可保釋外出。

裁判官表示,事態嚴重,控方證據強力,加上被告亦曾向警方作出招認,故不准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二十一日,被告將於九月三十日(本周五)被帶上法庭,以便再申請保釋。

案件編號:KTCC 50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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