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涉幼女前淋鏹殺妻

【本報訊】沙田排頭村去年發生通渠水殺妻慘劇,一對年齡相差十九歲的夫婦,因婚外情頻起爭執,一日雙方爭吵期間,任職保安員的丈夫,竟在九歲女兒面前,將兩大瓶通渠水從頭倒在妻子身上,妻子全身近半皮膚嚴重灼傷,延醫一個月後不治。丈夫事後被控謀殺,昨起於高院受審。

被告黃志誠(六十歲),被控謀殺案發時四十歲之妻子宋子琴。他辯稱是受死者挑釁下犯案,提出承認誤殺,但不獲控方接納。本案在去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發生,死者延至七月二十七日才告不治。事發時被告與死者育有一名九歲女兒,連同死者與前夫所生的長子,一家四口居於沙田排頭村。案發前數月,死者查看被告手機,發現被告與一女子過從甚密,且經常返內地約會。

控方昨先傳召被告兩名鄰居作供。首名證人邱定漢稱,被告夫婦自去年三月起便不時吵架,話題涉及被告有外遇,有次死者提過離婚,但被告回應說外遇事「已經過去咗」,又斥死者動輒提離婚會嚇到小孩。案發日早上約八時,邱又在屋內聽到被告夫婦吵架,但這次卻特別大聲,被告反指死者結交男友,又指其男友年紀小,並非真心愛她云云。未幾死者大叫一聲「打999呀!」之後便傳來其慘叫聲,和其女兒大哭之聲,而被告則致電報案,在電話大叫「快啲幫我老婆!」此時證人走到被告家查看,只見被告女兒在屋外哭泣。

第二名作供的菲籍女鄰居Lomelyn Borgonio則透露目擊死者衝出家門呼救,她雖不諳中文,但亦聽懂死者是說「999」,但死者甫開口,即遭被告拉回屋內。之後被告更走出屋外拿東西,再走回屋內。目睹事件發生的女兒,事發後走出屋外等候救援。她向警員稱父母爭執時,「爸爸倒咗啲類似通渠水落媽媽頭度」。救護員抵達現場時,被告正用花灑沖洗死者,檢驗後估計她頭臉胸部和上肢逾四成皮膚被灼傷,部分更被灼至穿破。

案件編號:HCCC 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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