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痛苦記憶難信他人

【本報訊】六歲B女不幸遭至親性侵犯,痛苦記憶將難以磨滅。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稱,性侵犯罪行極為嚴重,被身邊親人非禮更不可饒恕,如受害女童抗疫性較低,產生的後遺症可大可小,短期未必顯現出來,但將來長大後就會顯露。受害人日後可能不懂得處理人際關係,難以信任其他人,對有親密關係的人更存戒心,時刻提防。

何續謂,為防止女童被性侵,必須教導她們保護自己的身體和「Say No」,遇上他人觸摸私隱部位時,即時離開現場,並告知信任的人。一旦不幸受害,成人亦應鼓勵她們講出來。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六歲小孩的證供可靠性較弱,不排除會因對爸爸不滿誣告指控他侵犯,其說話不能完全相信。如果法庭一日未判爸爸有罪,媽媽難以申請取回女兒撫養權。不過,假如法庭已判爸爸有罪,媽媽已理據充足,即可申請取回撫養權,相信批准機會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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