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攻略:資訊流通Vs私隱

顧問老師:浸大社會工作系系主任黃昌榮

私隱為何物?過往因私隱而掀起的紛爭多不勝數,有人反對機構強迫員工以指紋識別作為工作紀錄,有網民神通廣大地將不知名人士起底,引起網絡罵戰,也有商業機構轉售客戶資料,被嚴厲斥責。究竟資訊流動性大,對個人私隱孰好孰壞?

Q:個人私隱會掀起衝突?

A:在個人與個人方面,年輕人容易將友儕間私隱資料放在網絡與人分享,亦有無數網絡欺凌也因為私隱洩露而來。個人與機構方面,有商業機構會公開客戶的個人資料,引起公眾不安。機構與機構間,有離職員工會將舊公司的客戶資料帶到新公司,這隨時引起訴訟。

Q:互聯網使個人資料公開,對社會有何好處和壞處?

A:容易擷取資料下,加速了人際聯繫的速度,尤其銷售業有莫大得益,有僱主則利用社交網站預先了解應徵者的背景。不過,公開資料的壞處遠比好處多,例如曾有不法分子轉售個人資料,甚至偽造他人個人資料。此外,互聯網上的個人資料未必真實,隨時引人誤墮騙局。

Q:網民經常在網站揭私隱,政府有否必要呼籲及設立條例保障市民私隱?

A:有必要。如政府不做好呼籲工作,當市民私隱被侵犯時,政府就會成為市民的斥責對象。至於條例方面,政府不可禁止社會的消息流通,但也不得縱容不法分子和商業機構隨時使用他人的個人資料,故私隱條例能夠平衡通訊自由及私隱保障,如規定商業機構不得轉售個人資料。

延伸思考

1.年輕人經常在網絡世界口誅筆伐,又沉迷起底,試分析他們的心態。

A:年輕人可能因為生活沉悶,有尋根究底的研究精神,認為起底夠刺激,加上他們在網絡世界可透過無名氏身份,大膽地做些現實生活不會做的事,不用負責任,故沉迷起底。

2.內地會用行政手段封鎖不利資訊,現時本港反政府的訊息氾濫,不利施政,港府是否需要倣效內地?

A:香港政府千萬不可以仿傚內地。此舉不能應用於言論自由的香港,更帶來可怕惡果,削弱政府管治威信。政府應尊重資訊及言論的流動及基本人權,並要知悉無法禁止網路世界的訊息流通,那些所謂「惡搞」的圖畫或改篇歌曲,從另一角度看是充滿創意,應受政府尊重。如果這些訊息要封鎖,不少傳媒也受影響,無法再刊登不利政府的圖畫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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