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片勒索高官印傭緩刑

已婚外籍政府高官在酒吧搭上三十三歲印尼籍女傭,二人打得火熱之時,女方拍下二人性愛影帶,惟數個月後高官「怒撇」女方,女方發難,並向高官接連發出多個恐嚇電郵要求復合,以及在三日內交出一萬元,否則公開性愛影帶,揚言「香港外交官有影片上YouTube,必成全城熱話!」更戲言:「你食住煙欣賞我用假陽具自慰的片段一上載,觀賞指數必定爆燈!」涉案印傭昨日於區域法院認罪,獲法官輕判監禁半年並緩刑一年。

欲以「辣招箍煲」的被告Sri Atmi,原被控一項勒索及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告早前承認刑事恐嚇罪,另罪獲不提證供起訴。控罪指出,被告於今年四月十一至十五日間,刑事恐嚇X會對其名譽受損。控方案情披露,外國籍的X現年五十四歲,已婚,案發時為香港高級公務員。

外表平凡的被告,昨應訊期間多次在庭上失聲痛哭,聞獲判緩刑始展現笑容。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已離婚,她認識X時,X告訴她已跟太太分居兩年,感情寂寞,亦曾有一名印尼籍女友。她初時感到X為人善良,相識一個月後發生性關係,她視之為「真愛」。惟X後來有「古怪」的性要求,如要她蒙眼性交。

發現facebook有多名女友

辯方續稱,X於去年七月被派往外國工作後,二人仍有聯絡,X不時給她錢和贈送珠寶。案發時,被告在X的社交網站facebook帳戶內,發現他有多名女性朋友,即妒火中燒,一怒之下向X發出恐嚇性電郵,但她其實性格單純,只是衝動下犯案,前僱主也為她寫求情信,她犯案已失去在港工作機會。

案情指出,被告前年二月來港當家傭,同年十月在灣仔一酒吧認識X,二人發展為情侶關係。X後來發現被告曾偷拍二人性交,要求刪除。至去年初二人感情轉淡,至七月,X赴海外工作,並提出分手要求,二人轉為普通朋友,但被告拒絕。被告於今年四月十一至十五日間,向X發出四個恐嚇電郵。X於四月十五日報警。

被告於四月十八日被捕,她向警方招認,「我只是想嚇下他,因為我不想他離開我。」警方後來找到兩張記憶卡,內存兩段被告跟X的性交片。被告透露,片段乃去年一至三月間,兩人在酒店開房性交時,她用手機拍下,片段分別命名「糖衣陷阱(Sweet trouble)」和「天使風格(Angle Style)」。案件編號:DCCC 6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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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Sri Atmi認罪後獲輕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