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肉分離切膚痛 誰憐兩地奔波苦

人間最悲慘的事,莫過於骨肉分離。一名二十八歲的內地港人妻子,因經常穿梭中港兩地照顧在港的年幼女兒,同時亦要處理日常家務,疑因情緒困擾而服藥輕生,幸及時被丈夫發現送院急救,挽回一條性命,也挽救一個瀕臨破碎的家庭。雖然這僅是一宗個案,但已足以反映無數中港家庭的無奈及痛苦。

現行制度下,港人內地妻子獲批單程證來港團聚前,至少要等待數年,在此期間,只能以雙程證方式來港探親,夫妻文化背景及生活習慣不同,又缺少交流,衍生不少家庭問題。最大的壓力來自照顧孩子,雖然孩子有父親在身邊,惟母愛是不可替代的,正如兒歌所唱,「有媽的孩子像個寶,沒媽的孩子像根草」,這些孩子雖然有媽媽,但與沒有媽媽並沒有甚麼分別。好不容易來香港探親一次,可惜幸福的日子總是短暫,很快又要分離,母子難捨難分,內心的痛苦糾纏,實不足為外人道。

每個人都希望有個齊齊整整、幸福美滿的家庭,如果內地媽媽終有一天獲批單程證,那麼等待還是有價值的。最怕的是天意弄人,有些內地母親不是喪偶,就是因為某些變故而成為單親家庭,那樣的話,她們可能永遠失去將雙程證變成單程證的希望。曾有內地母親向傳媒訴苦,指港人丈夫去世後,只能以雙程證來港照顧在本港讀書的孩子,離港的日子,不得不將孩子委託給親友照料,每次離開香港,孩子總是拉住她的衣襟哭泣,哀求媽媽不要離開,聞者心酸。

年幼的孩子,只懂得自責或者責怪媽媽,他們不知道造成骨肉分離的根源,其實是不合情理的制度,是制訂不合理制度的兩地政府,人為的阻隔,就如橫亘在親情之間的銀河一樣,難以跨越。事實上,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對於這類中港家庭,為何高官不將心比心,為內地媽媽提供靈活變通的政策呢?為甚麼不加快審批單程證或至少批出多次往返簽證呢?

古人說,挾泰山以超北海,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為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非不能也,是不為也。為內地媽媽提供出入境便利,增加其家庭團聚的時間,本來是輕而易舉之事,粵港聯席會議年年召開,CEPA補充協議也年年簽訂,港府完全可以利用這些場合,與內地有關部門溝通磋商,問題只在於高官有沒有這份心而已。

沒有幸福家庭,哪來和諧社會。中港家庭日益增多,除了港男娶內地妻子,還有港女嫁內地男子,更多則是內地居民選擇在港分娩,僅過去一年,本港就有約三萬多個分娩個案屬於這種類型,這批特殊兒童日後極可能來香港居住、讀書及工作,其內地父母如何照顧他們,將是一大挑戰。如果處理不好,不僅會衍生家庭問題甚至悲劇,更可能成為沉重的社會負擔,現在該是未雨綢繆,研究對策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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