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查呃綜援
【本報訊】陳學殷出獄後仍餘波未了。消息指,陳學殷將接受社署調查,因為她在案件審訊期間,被揭先後收取X富商十七萬元饋贈,惟身為綜援戶家庭成員的她卻未有向社署申報,社署會即時展開調查,有需要會轉交警方跟進。
審訊期間,陳被揭一家三口每月領取八千元綜援金過活,又自爆先後獲X富商五萬元、兩萬元和十萬元饋贈,並且以月薪八千元和每月額外一萬元,被聘請到X的公司工作,但這些收入未有向社署申報。
消息稱,社署得悉事件後,專責調查欺騙綜援的調查隊,曾分別向陳及其丈夫入手,甚至前往探監,惟他們不欲與社署人員會面,惟有留待陳出獄,社署才能跟進。調查循陳涉及無申報的饋贈及違反領取綜援條件等方向進行,若事件涉及刑事,便會轉介警方跟進。
陳學殷當日在獄中服刑。(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