孌童積犯涉誘12歲世姪手淫

【本報訊】前小學男教師,在過去十一年,先後犯下向男童非禮及企圖肛交等罪而兩度入獄,惟多年監禁疑未能遏止他再犯案。出獄後的他,涉嫌以禮物利誘一名十二歲男童上門為他手淫而被捕,昨被解往荃灣法院被控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猥褻侵犯罪,暫毋須答辯。法庭下令將他繼續收押至下月二十七日,期間讓警方進行認人手續及控方索取法律意見。

被告林錦榮(四十五歲),現報稱任油站職員,控罪指他於今年四月九日,在其天水圍寓所內,向十二歲男童X作出猥褻侵犯行為。由於案情嚴重,控方要求將被告繼續還押,獲法庭接納,案件下次轉往屯門法院再提堂。

控方在庭上透露,十二歲的事主X是被告一名朋友的兒子,被告曾涉嫌四度以禮物利誘X替他手淫,X於上周一(九月五日)將事件告知家人,剛巧被告於當日飛往加拿大,香港警方旋即通知加拿大當局阻止被告入境,被告被拒入境,他於上周五返抵本港時被捕。

非禮男童 兩度入獄

控方續指被告有兩次相類的前科:二○○○年他曾因非禮一名八歲男童被判監四年半;○六年他冒警帶一名十一歲男童入公廁企圖肛交,再被判囚四年九個月,他出獄後涉犯本案。

據資料顯示,被告曾任小學教師,○○年,他非禮一名八歲補習男生而被判監四年半。被告○三年出獄。至○六年失業期間,他冒認警察,威嚇一名十一歲男童到商場廁格訛稱搜查毒品時,企圖向男童肛交惟未能得逞被捕,於○七年再被判囚四年九個月;根據○七年判監時其心理報告,被告有孌童癖傾向。案件編號: TWCC 24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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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錦榮涉侵犯男童。(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