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話:特首三大條件

我講了無數次,無論《基本法》如何寫,特首誰屬基本上是中央決定,和甚麼選委會完全無關,所以,中央對於人選的標準極其重要。例如,早前王光亞講了的特首三大條件,包括愛國愛港、得到大多數港人支持等等,但很可惜,王光亞似乎不清楚特首候選人最重要的先決條件,就是「水平」。

內地文化對於水平兩個字的理解,與世界先進地方的理解有所不同。我經過多年觀察發現,內地往往把水平等同於權力或財富。當然,權力、財富跟水平某種程度上有些關連。但我們時時看到,世界上不少人有權、有錢,但其水平不高,可見三者並無絕對因果關係。我想提醒中央,選特首時,最基本的一步是,這個人首先是有水平的,不管他有多愛國、會叫多少愛國愛港口號、多麼熟悉公務員與政府運作,沒有水平,到頭來都沒有用。

個人水平有三個重要組成部分:第一是學歷、學問;第二,在一個或多個範疇有獨特的成就;第三,有原則、有道德同品格,以及個人氣度和修養。這三個條件是「有水平」的入門條件。如果不將水平當一回事,那會選出甚麼樣的特首?前兩任特首有無水平,大家自己看了。

下一階段我會以此量度當前最熱的「鐵三角」候選人是否符合資格,並提出一些有水平的港人讓大家比較一下。

前人大代表 朱幼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