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向警吐口水囚四周
【本報訊】醉漢半夜在公園遇上巡警截查,不滿要搜身,向警員臉吐口水,而此舉給他換來四星期監禁,要在獄中過中秋。主審的東區法院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指被告襲警的手法,法庭不能接受,縱然襲警不一定判監,但他用口水吐警員就須判處即時監禁。
辯方指被告吳志華(三十三歲)在一中式酒家任職廚師。被告承認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今年三月三十日,在鴨脷洲利東邨一個休憩處內,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周麟。案情指,事發當日凌晨三時許,周與同袍巡邏至上址,見到被告獨自一人在公園內飲啤酒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當周要求搜被告身時,被告突然發難,踏前大叫:「你係散仔唔係沙展呀,你無權搜我身。」說罷更向周臉上吐口水,周左眼「中招」不適,召增援到場拘捕被告後,須送院治理。
案件編號:ESCC 29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