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煤氣安裝工人的三十四歲「宅男」黃兆康,網上認識案發時十二歲女童後提議性交,並叫她出售多張裸露和自慰照片,更圖利用淫照要脅她就範,昨被判囚三十二個月。黃早前承認○八年九月至十一月,促致十六歲以下兒童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刑事恐嚇等罪。
案件編號:DCCC 5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