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晚被捕記者告曾偉雄

【本報訊】在七一遊行當晚被警方拘捕的新唐人電視台實習記者蔡珮雯,強調只是做正常採訪工作,未想過做任何示威抗議動作,計劃在短期內入稟控告警務處處長非法拘捕與非法禁錮,並要求法庭作出懲罰性賠償,將會成為本港首宗由記者控告警方的案件。

本身為城大環境科學及管理學二年級學生的蔡珮雯,憶述當時警方詢問她有否記者證,她表示忘記攜帶,警方便將她帶返警署。其所屬傳媒機構後來將工作證明文件傳真至警署為她核實身份,但警方在相隔七小時後才釋放她,最後更以涉嫌阻街罪名要她保釋候查,須於十二月四日向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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