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行為藝術

政客該甚麼時候用肢體抗爭?不就是道理佔上風,可政治沒效果,有道理也改變不了政治現實,口頭抗爭無效,肢體抗爭便派上用場。好比在外地找陌生人幫忙,嘴巴不管用,自然會用肢體語言。

上世紀八十年代,台灣黨外議員最擅長議會內肢體抗爭。當時,國民黨有很多不經直選產生的議員,舉凡議案爭拗,道理說不過,便自恃舉手機器多,強行表決通過。沒道理好講,黨外議員便用肢體行動,佔據主席台、拆掉咪高峰,保安制止不了,執政黨議員便加入推擠。國民黨當然說這是暴力,但民眾更厭惡議會內不經民選的多數暴力;可見肢體抗爭運用得宜,也是行為藝術。

成功的肢體抗爭離不開兩大主題,一是佔了道德高地,如爭民主;二是要處身弱勢,弱勢才叫抗爭,強勢便成欺壓。看現今本地激進議員,掟蕉本已有點強勢,掟蕉被逐便不好自行離場,最好等待保安員強行抬走。本來嘛,由人民選進議會,就算被逐也不該自行離場!

民間口頭抗爭,大不了隔幾十米讓領導人聽幾句,連這也不許,便逼出肢體抗爭來。大批警員連保安把三兩大學生塞進防煙門,學生被擠壓的肢體、扭曲的面容,雖然發不了聲,可禁錮得了軀體,禁錮不了靈魂,這畫面便比抗議呼喊有感染力得多,大學師生連校友怎不動容!

徐傑昌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