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本可避免 奈何官僚靠害

去年長沙灣工廈四級火災導致消防隊目楊俊傑殉職,死因庭昨日裁定他死於意外,並對消防處提出三項建議,包括消防員不可豁免體能測試,嚴格執行火場入口的控制程序,以及改善控制室管理。

事實上,本港消防設備落後,體制漏洞百出,正是間接造成消防員葬身火場的主要原因。正如法醫報告指出,楊俊傑的真正死因是心臟病發作,其心臟的三條冠狀動脈皆嚴重閉塞,病情已經十分危急,惟因當局沒要求消防員定期驗身,加上楊俊傑因以往跑步成績良好而獲得連續五年豁免體能測試,所以一直沒有發現問題。

不說不知道,一說嚇一跳,原來肩負撲火救人重任的消防員,竟然毋須強制驗身,體能測試也可獲得豁免,這不是拿人命安全當兒戲麼!眾所周知,心臟病是極常見的隱性疾病,若非定期驗身,往往難以發現,尤其是消防員在火場中與死神搏鬥,極易引發急性心臟病。有消防處高層作供時援引外國數據,顯示近一半殉職消防員死於心臟病,但不可思議的是,明知如此,處方依然沒有作出針對性的預防措施,簡直是草菅人命。

除此之外,管理混亂、設備落後亦是導致消防員殉職的主要原因。消防員進入火場本來有嚴格的規定,包括將警報器的鎖匙交予入口指揮員,若消防員在火場遇險,鎖匙即會發出警報。但事發當日,多名進入火場的消防員都沒有依規定交出鎖匙,以致火場一片混亂,場內消防員人數、身份及狀況不明,搜救難度大增。

有死裏逃生的前線消防員在庭上踢爆,之所以沒有交出鎖匙,是因為警報器經常誤鳴,擔心因而耽誤救火。尤有甚者,將隊員扣在一起的煙帽繩索不但無法發揮作用,反而增加救火風險。事實上,對於這些設備問題,前線人員多年來不斷投訴,可惜消防處官僚作風嚴重,長期置之不理,即使落實提升設備,進度亦是異常緩慢,以致問題一直沒有獲得解決,消防員救火時被迫違規,被死因裁判官譏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火場管理亂作一團,控制室亦不遑多讓。消防處承認,控制室人員忙於處理市民查詢,竟然錯手將前線要求增援的訊息當垃圾訊息刪除,以致十多分鐘後才提升火警級別,增援人手延誤到場。雖然楊俊傑在火警升級後才進入火場,但延誤增援令火場環境急劇惡化,間接導致他殉職。

一場四級大火,不僅奪去消防員的寶貴生命,亦燒出消防處管理混亂、設備落後的真相。子不殺伯仁,伯仁因子而死,楊俊傑既是死於意外,亦是死於麻木不仁的官僚體制,消防處對這場悲劇絕對難辭其咎!

一之謂甚,其可再乎,近年消防員殉職事件不斷發生,當局每次都信誓旦旦承諾改善,惟事過境遷,亂象依然。到底還要付出多少生命代價,當局才肯正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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