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康菲之漏還漏出甚麼
康菲公司沒能在大限之日,即八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徹底排查溢油風險點、徹底封堵溢油源的指令,國家海洋局終於施出重手,於九月二日責令蓬萊19-3全油田停止回注、停止鑽井、停止油氣生產作業。據稱,康菲隨後還將面對巨額生態索賠。擾攘數月的渤海油污事故處理,自此之後將會出現甚麼樣的結果,且拭目以待。不過,梳理數月來雜亂的訊息,有必要問一問:康菲之「漏」還漏出了甚麼?
其一,訊息不透明,使監督難以到位,壓力難以形成。六月四日油田一平台附近海域首次發現溢油,康菲即使面對海洋局的催促,也不向公眾披露,直到八月底才有了勉強的交代。康菲這一違背企業責任和國際通行法則的做法,令人震驚和憤怒。換個環境,若康菲是美國墨西哥灣漏油事件的主角,它若未及時通報,將會受到嚴懲。
不單是渤海漏油事故,在其他多起環境事故發生後,都能看到企業瞞報和不負責任的態度,這其中多少都能看出,法律規定缺失所造成的後果。
其二,違法成本太低。按照內地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對於康菲污染事故的處罰是二十萬元。根據現行法律,這已是最嚴重、程度最高的海洋污染事故處罰金額。二十萬,康菲在污染區域一天所採油氣所得,也遠遠不止這個數。違法成本太低,無異於縱容企業無視環境問題。
其三,責任追究不徹底,事故處理將打折扣。康菲作為操作方導致了漏油,現在要對事故負全責,但是佔有油田百分之五十一股權的中海油,對事故難道就不需承擔責任?內有隱情可想而知,康菲高管也以「根據商務條款不能說」為由支支吾吾。畢竟,揭開蓋子大家都不好看,還是以未來利益為重吧。既然追究事故責任已經打了折扣,對隨後的生態賠償索求將打折扣,是一種很自然的預期。
最後,也是最難令人忍受的是,國家海洋局及相關方面不作為,導致污染加劇。內地對污染事故處理的原則,歷來是誰污染、誰治理、誰負責。但對渤海漏油這樣嚴重的事故,也照葫蘆畫瓢,僅由康菲獨自去封堵溢油源,事實已證明無效。在長達三個月的時間裏,海洋局竟然沒有投入堵漏治污,坐視污染面積從近千平方公里擴展到五千五百平方公里。是可忍,孰不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