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天生我呆必有用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這是李白在《將進酒》中的名句,詩人肯定想不到,一千多年後的今天,其詩句已經被改為「天生我呆必有用,替人受罪還復來」。

河南智障人士呂天喜三年前失蹤,遍尋不獲,三年之後,呂家人接獲通知,指其犯搶劫罪判刑三年,如今刑期屆滿,即將釋放。但令呂家人大吃一驚的是,在呂天喜的刑事檔案上,寫的名字竟然是「田星」,而且年齡相差近二十歲,檔案空白處註明「癡呆」二字。

一名智障人士為何身陷囹圄?為何變換身份?「田星」究竟是何方神聖?為何在被捕、審訊、判刑時,呂家人一直被蒙在鼓裏?太多太多的疑點,呂家人質疑呂天喜是否「替罪羔羊」,代人坐牢。

調查刑事案件,最重要的是驗明正身,甚麼名字、籍貫何方、年齡多大、從事職業等,一定要問清弄楚,這已是常識。在人名、年齡等存在重大謬誤下,公安、檢察院、法庭三道環節全部懵然不知,錯案錯辦,實在令人難以置信,除非,公、檢、法主事者都是弱智。古有「葫蘆僧判斷葫蘆案」,今有「弱智官判斷弱智案」,相映成趣。

呂家人的懷疑是完全有道理的,此案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代人受罪,要麼真正的罪犯是有勢力人士,為了脫罪,綁架弱智者頂罪;要麼當局為了向上級交代,為了升官發財,隨便找個缺少自我保護能力的弱智者「破案」充數。

生而弱智已經是不幸,更加不幸的是,弱智者常常淪為被陷害的對象,有黑心商人禁錮弱智者做苦力;有罪犯殺害弱智者偽造工業意外,再冒充家人勒索賠償;如今發展到抓捕弱智者頂罪,這可是中國司法的一大發明。

「依法治國」,可悲可恨!

香桐仁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