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簡化報案程序助追討

【本報訊】旅遊期間購物被騙,不但影響玩樂心情,更要費神追討損失。不少旅客因被騙金額不大而放棄追討,加上現沽單不能證實雙方曾作交易,令此類蠱惑店舖有恃無恐。法律界人士建議政府可簡化報案程序,讓被騙的旅客方便作出追討。

現沽單勿亂簽

對於劉的店舖只給她現沽單,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現沽單只可證明雙方有交易意圖,不能證實雙方作出交易,對顧客保障不大。至於店方要求顧客在現沽單簽署,指對價格「非常滿意」,陸偉雄認為此舉會令顧客日後難以追討,「簽咗呢句嘢,賣家就有藉口,話你已經簽收,甚至可以話,有問題嘅貨品唔係當時交收嘅貨品,無論係民事定刑事,日後會較難追討。」

律師梁永鏗提醒,旅客懷疑購物時被騙,應即時向海關和警方舉報,惟因要來港落口供和協助調查,過程會較為繁複,「有時遊客損失幾千蚊,未必願意大費周章再來香港,因此好少會追究。」梁直指,旅客怕麻煩而放棄追討,只會縱容無良商店。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建議,港府可考慮簡化司法程序,例如旅客只需落一次口供便可。陸稱,為挽回被騙旅客的信心,港府在旅客留港追討期間,可盡量提供協助,保存香港購物天堂的聲譽。

無諗過會呃人

全先生(杭州遊客)

「沒聽過有旅客被騙,但我通常上網買影音產品,因香港比較貴。」

前田小姐(日本遊客)

「怕在香港買相機會被騙,且日本買較便宜,故我不會在這裏買。」

于小姐(廣州遊客)

「覺得香港商店信譽很好,故購物前也不會格價,冇想過會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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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先生(杭州遊客)

前田小姐(日本遊客)

于小姐(廣州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