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業大亨女友爭產

【本報訊】曾在已故「世界船業大王」董浩雲的董氏集團工作過、後來自組公司的航運界商人阮喬坤在○八年以八十一歲高齡過世後,其子入稟高院向阮的同居女友追回市值逾二千六百萬元屬於阮的物業及資產。同居女友反指阮生前承諾把所有財產交給她,又指自己將一千七百萬元的賣船收益錯誤交予阮的子女,現想討回,並提出反索償,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新加坡籍原告阮明華是阮的遺產執行人,女被告則是羅美堅。原告現追討的資產包括現金、私人公司股權、股票,及阮喬坤(下稱阮)以公司持有的跑馬地雲地利臺、海怡半島等物業。

原告代表律師在開案陳詞時,先引述被告說法,指被告聲稱九二年便與阮在跑馬地單位同居,又指阮在○三年生日時,曾自稱年事已高,答應會把所有財產送贈被告,被告又稱與阮共同持有的一間公司。

原告反駁被告上述說法,九二年時阮與原告母親並未離婚,而阮自○三至○八去世前,從沒做過任何股權或業權轉讓予被告,亦沒有把物業交被告管理。

案件編號:HCA 2628/08,HCA 1609、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