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准赴英處理球會事務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涉嫌洗黑錢逾七億元案,昨日在區院提訊。早前被拒離開香港的楊家誠,再次申請保釋離開香港,到英國處理球會事務,終獲法官批准離港四天,但現金擔保由原本的四百萬元增至八百萬元,連同三百萬元人事擔保,共一千一百萬元保釋金,並需預先向警方匯報在英國的行程和地址。

面對五項洗黑錢罪的被告楊家誠(五十一歲),昨到區院進行排期。控方指審訊需時十日,預計明年二月開審。控方將有十名證人,包括六名市民、三名警員和一名專家證人,而市民證人包括銀行職員。法官將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七日進行預審。

楊透過律師申請在九月十五至十九日離港,到英國處理球會事務。辯方強調被告是知名人士,不會潛逃,並指控方的證供薄弱,未能指出涉及的黑錢是來自甚麼罪行,而專家報告也未能確定涉款是來自犯罪得益。法官最終批准辯方申請。

案件編號:DCCC 860/11

被告楊家誠(中)終獲法庭批准在保釋期間可以到英國處理球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