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名董事挪億元監63月

【本報訊】被安排於內地企業在港公司擔任掛名董事之男司機,利用其「董事」身份去年九月擅將公司一億元據為己有,昨日在高院認罪,被判囚五年三個月。案情指三十一歲被告李晉偉是內地企業「康沃資本國際投資」董事長王洪軍名下公司的司機,因被告是香港居民,王遂安排他出任王在港開設的利勤投資公司的掛名董事。去年九月,王與另一內地企業合作開發山西煤礦。案發日中午,內地企業將一億元存入利勤在港的銀行戶口,被告知悉後即將款項轉至自己戶口,翌日往提取時被捕。

案件編號: HCCC 4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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