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遺囑案 陳振聰換律師
【本報訊】商人陳振聰涉嫌偽造和使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案,昨在東區法院再次進行交付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序,惟辯方繼上次指未有足夠時間審閱文件而申請押後七星期後,昨日再以相同理由,申請再押後多三個月,並獲法庭批准。案件將在十一月二十五日再訊,辯方指屆時將決定是否要先在裁判法院進行初級偵訊。
五十一歲被告陳振聰,被控一項偽造罪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他昨由弟弟陳振國陪同出庭,而代表律師則由郭兆銘轉為另一外籍資深大律師金力生。
金力生昨申請將案再次押後至十一月底,理由是本案案情複雜,他在六月中接手後,仍未有足夠時間完成審閱超過二萬頁的文件證供。另外,由於被告會繼續依賴他在爭產案中所作的證供,故他亦需時了解整個爭產案詳情。案件押後期間,陳振聰繼續准以現金及人事共四千萬元擔保。
此外,金力生又罕有地向法庭申請在本案撤銷對傳媒報道的限制,法庭亦予以批准。
案件編號:ESCC 2233/11
被告陳振聰(左)昨日再出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