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父吞外甥綜援囚三月

【本報訊】少年的雙親先後去世,社署遂委託其舅父作監護人,代收發給少年的綜援及其母的殮葬費,但舅父竟將其中萬多元款項侵吞,他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昨在觀塘法院被判監三個月。裁判官斥責被告作為少年至親,竟乘人之危,若非少年有其他親人協助,恐怕連母親的殮葬費也成問題,由於被告已悉數賠償,故略為減刑。

三十五歲被告周家龍昨先向法庭呈上全數賠償的收據。裁判官判刑時再斥責被告的行為卑劣,又試圖淡化或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對其悔意感到懷疑,但考慮被告已賠償,可獲減刑一個月。

案件編號:KTCC 3838/11

被告周家龍被判監三個月。(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