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鎢絲燈膽聊勝於無

港府建議分階段立法限制售賣鎢絲燈泡,首階段建議禁售不合乎最低能源表現標準的二十五瓦特(25W)或以上的鎢絲燈泡,不包括石英燈膽,圖以限制供應造成購買不方便,致市民轉用較環保但價錢較貴的慳電膽。按照諮詢建議,燈飾店若要售賣符合標準的燈泡,需向機電工程署註冊受規管及支付註冊費,手續繁瑣。環保團體批評政策姍姍來遲,聊勝於無,認為當局沒有將商用的鎢絲鹵素燈泡一併納入管制,令效果大打折扣,促請當局全面淘汰所有類型的鎢絲燈泡。

政府昨起展開三個月諮詢限制能源效益較低的鎢絲燈泡供應,環境局建議重點淘汰能源效益較低的非反射型鎢絲燈泡,以立法方式分階段限制銷售該類燈泡,首階段強制計劃會涵蓋二十五瓦或以上的非反射型鎢絲燈泡,如一般照明用燈泡、蠟燭形、花式圓形及其他裝飾燈泡,如未能符合最低能源表現標準將會禁售,但不包括商業飾櫃用的鎢絲鹵素燈泡。

至於能符合最低能源表現標準的鎢絲燈泡,當局亦會利用註冊制度管理其供應,參考歐盟和澳洲強制計劃設定合適香港最低能源表現標準及違規供應罰則,推行前會有一年寬限期。諮詢期結束後,當局會組成專責小組與業界討論細節。

鎢絲燈泡發熱耗九成電

據當局估計,推行有關計劃每年可節省多達三億九千萬度電,若以每度電平均一元計算,全港用戶每年共可節省三億九千萬元電費,並可減少二十七萬三千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即相等於一百二十萬棵五米高的樹木碳排放量,或四萬五千五百名市民全年的總碳排放量。

機電工程署副署長陳帆表示,香港照明用電量在過去十年平均約佔全港總用電量的一成半,鎢絲燈泡靠鎢絲發熱來發光,發熱耗用九成電力,僅一成電力用於照明;他又以一個四人家庭為例,如果全屋的鎢絲燈泡轉為慳電膽,每年可節省四百四十元電費。

綠色和平歡迎港府諮詢公眾淘汰鎢絲燈泡,但未能正中應對氣候變化的核心,更欠缺落實時間表,規管不夠全面,只針對家用鎢絲燈泡,令人質疑政策成效。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則提醒當局,在管制鎢絲燈泡之餘,亦應注意其他替代品的能源效益和品質,以免節能減排效果受影響。

據港府二○○八年委託顧問調查照明裝置結果顯示,全港共有一千一百萬個各類型的鎢絲燈泡裝置,六百八十個為能源效益較低的非反射型鎢絲燈泡,五百多萬裝置用於住宅樓宇,一百多萬個裝於商業樓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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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燈泡用電量比較
鎢絲燈

三種燈泡用電量比較
慳電膽

三種燈泡用電量比較
LED燈

環境局及機電署代表聯合發表《限制銷售能源效益較低的鎢絲燈泡諮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