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補習老師涉三度非禮女生

六十五歲數學補習老師在補習社內教導學生期間,涉嫌三度向一名十一歲女童非禮,其中兩次更在課堂上一眾學生面前公然摸她胸部及以下體摩擦她背部等,女童多次向母親投訴不果,終把事件告知學校老師及報警。補習老師事後被控三項非禮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

被告賴顯麟分別被控於○九年七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及今年三月三日,在油塘區某補習社內兩度非禮女事主X;另於○九年六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在補習社外梯間非禮X。

事主曾多次向母投訴

控方先播放X的會面影帶,現年十一歲就讀小六的她表示,小二時已在上址補習,被告當時已是她導師。至她剛升小五時某日,她如常回補習社,當時亦有六名同學一同上課。被告教他們做數學題,行到她背後時,被告指她做錯,突然以左手伸入她的衣內摸她左邊乳頭達兩分鐘。X指很驚慌,並向一名目睹事件的女同學做口形指遭非禮,X並感到被告下體隔着褲觸碰她背部。

一個月內X再去補習,期間聲稱因眼痛,希望藉此可以出課室外免遭非禮。不過,被告卻聲稱帶她看竹可紓緩不適,但是卻帶她到後樓梯攬着她,並向她臉摩擦臉後始回教室。

至今年三月三日,身穿校服的X再去補習時,被告又在課堂上於她身後,以左手隔着校褸摸她胸部,及後又隔着褲以下體摩擦她背部。

X稱曾多次向母投訴遭非禮但未獲理會,母只表示「下次再摸,你就叫佢唔好摸!」

辯方盤問時,直指X因與同學均不喜歡被告,加上X一直不想補習,遂誣告被告以換取不用補習及母親多些關心,X否認。

案件編號:KCCC 19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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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賴顯麟否認非禮女補習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