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級制源於鐵路
評級機構制度的誕生,要追溯到十九世紀,當時美國鐵路事業急速發展,一八六○年在紐約成立的標準普爾,遂出版《美國鐵路及運河歷史》,向投資者提供鐵路企業的財政資料,一九○九年成立的穆迪更首創以英文字母表達有關鐵路債券的風險。
一九七五年,美國證交會(SEC)設立「國家認可統計評級機構」(NRSRO)資格,標普、穆迪及惠譽是首批獲得NRSRO資格的機構,確立三大評級機構地位,由於貨幣市場基金、保險公司及退休基金的投資需要持有NRSRO的優質評級,而評級高低可直接影響發債及融資成本,令三大評級機構在金融界的影響力日增。現時標普亦負責評定全球126個國家的評級。
三大評級機構的營運模式是發行人付費(issuer-pay)制度,即債券發行人主動付款獲取評級,這模式初期並未引起關注,因三大評級機構已有長遠歷史,市場相信它們不會因發行人付費而扭曲評級,冒打爛招牌的風險。
美國總統奧巴馬解決了美債危機,卻即時面對美國主權遭降低評級的新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