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個半月180次電聯被告

【本報訊】資優中五男生涉嫌強姦同齡女同學案,昨續由事主X及其母作供。X被指於去年的一個半月內,以手機致電被告達一百八十多次,惟被告在同一時間只致電她十三次,可見即使發生X指稱的性侵犯事件後,她亦非常主動聯絡被告,跟她聲言不願意跟被告聯絡的說法不同。辯方又透露X母親在女兒房間內,安裝閉路電視以方便監管X。

X母認女兒房裝閉路電視

被告許嘉誠(十七歲)被控在去年八月七日及九月八日,於將軍澳寓所內強姦和非禮當時十六歲的女事主X。辯方昨盤問X(十七歲)時,呈上她及被告在去年八月一日至九月十三日間的手機通話紀錄,證明X在上述時間內曾致電被告手機多達一百八十二次,反而被告只曾致電她十三次,辯方指X非常主動聯絡被告。X對此解釋:「我真係唔想搵佢,但基於好擔心佢講我,佢又唔覆我,我咪不時搵佢,問佢做緊咩!」

而X母親則供稱,於去年九月十三日查問X下,才知女兒被強姦,翌日陪同X報警。辯方盤問X母親時,力陳她對X管教嚴厲,亦反對X與被告來往,曾對X體罰;亦在家中每個角落包括X房內,安裝閉路電視方便監管女兒,而X是在母親追逼下,才稱遭被告強姦。X母親否認辯方說法,不同意管教嚴厲及曾對X體罰,又指是X主動投訴遭被告強姦。她又解釋家中確有安裝閉路電視,但只是用作監視家傭的一舉一動。

案件編號:HCCC 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