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中銀女主任獲撤控

【本報訊】中國銀行客戶服務女主任分銷雷曼相關結構性產品時,涉嫌誤導五名客戶,指購買該產品時不涉任何風險,誘使客戶投資共一百二十六萬港元,女主任事後被控五項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金錢罪。案件昨於區院再提訊,控方表示不提證供起訊,並撤回被告控罪,當庭獲釋。

被告陳麗霞(五十一歲),原被控在二○○四年三月十七日至二○○八年二月一日期間,向五名客戶推銷雷曼迷債時,訛稱他們的本金不會蒙受損失,該迷債亦無經濟損失的風險,誘使五人投資共約一百二十六萬港元。據資料指,中銀高級女經理戴晶(三十九歲)及另一名中銀前女經理張瑰瑰(四十七歲),同樣在推銷迷債時,被指涉嫌誤導顧客,而同樣被控以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金錢罪,二人早前各自經審訊之後,均獲判脫罪。

案件編號:DCCC 12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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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麗霞獲控方撤控,無罪釋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