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角度:職員使用不當易肇禍
本港現時約有一萬四千家食肆,大部分使用煤氣或電爐煮食,使用罐裝石油氣煮食的多為中小型食肆,為數大約二千八百家。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說:「用石油氣罐煮食嘅,通常係啲酒樓嘅點心車、火鍋店、街邊車仔檔、同埋大牌檔。」該批食肆仍使用罐裝石油氣,主要原因是成本所限,未有鋪設煤氣管,以及要保留「鑊氣夠」的風味。
然而,過去有食肆職員不當使用石油氣罐,終釀成爆炸或搶火意外。○九年,沙田一家茶餐廳職員在廚房使用手提石油氣爐煮食,疑因太靠近燃點中的煤氣爐,導致石油氣爐爆炸搶火,三人被燒傷手及面部。機電署到場調查,懷疑接駁入氣位不當,釀成意外。
另外,美孚的一家粥麵店在○九年亦發生氣體爆炸。廚房工人正準備早市,點燃報紙作為火種,燃點石油氣爐時,隨即發生爆炸,廚房冒出大火球及噴出火燄,工人受傷送院。經調查後,初步懷疑石油氣管生銹,導致氣體洩漏。而近日澳門新口岸一間食肆,疑因洩漏石油氣,發生爆炸,十二人受傷,事後消防員發現食肆內存放十三罐石油氣,超出儲存上限,而且部分喉管曲折破損,導致意外。
石油氣罐靠近其他火源會導致搶火爆炸,前年沙田一家餐廳職員便因此被燒傷。(資料圖片)